「學的方法是習」這個概念,我在很多書裡都曾讀過,但是,清清楚楚的看到這六個字排列一起,是從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的書中讀到的。猶記讀到那一刻的欣喜莫名,一直就存在心中了。
當然,對五十幾年前猶是兒童的我來說,生活經歷提供了我很足夠的機會習我所學;但,那並不是有些人說的「玩泥巴」之類、聽起來很大自然的事,我們反而簡簡單單的就稱這些事為「生活責任」。〈因為,Eric長我一歲,他在台北市很熱鬧的地方長大,童年一樣沒有玩泥巴之事,卻跟我一樣,對生活中的大小責任能使人成長,有相同的了解〉。
這幾個星期以來,為了讓孩子們在「學」之後有足夠的機會能「習」,我一開始就規劃了要讓他們在星期五擔任供餐的工作者,雖然,這個計劃讓我們比學習日更忙,卻因為有了這樣的機會,孩子們對學習有了不同的了解。
每到星期五,他們收拾起四天以來當學習者的心情,轉為一個更慎重其事的工作者。我希望身邊這幾個孩子能了解,「好好工作」並不是為了博得別人的讚賞才做出的努力,把事情做好,是名譽攸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