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把誠品的六個提問寫完後,我又仔細思考了「自覺」這兩個字對於生活的意義。
一月五日開始的每個星期四,我會把部落格的回應打開,逐章分享我遺漏在書頁的感想與心情,歡迎對這兩本書有疑問或有感想的朋友,加入這個一週一次的線上讀書會。

第一個星期,我想從第十章「捨棄」談起,但在此之前,讓我以這個提問的回答來做為讀書會的引言。

您的新書書名是「我想學會生活」,五十歲女人邁入了人生的第二個高原期,生活的模式是否還能「學習」?生活緊繫著家庭、兒女、工作的女人,是否要有足夠的自覺才能開始「修改生活」呢?

我心中的「學習」是人對於生活行進方式的概念。很多人以為離開學校或課程就很難完成一份學習,事實上,我們的一生卻是不斷進行「自我教育」的過程;構築在「學習」概念之下的生活模式,破除了年齡的阻礙,使「更新、改善」永遠具有領導生命的意義。我們所說的「希望」,就是寄託於行動中的信念。五十歲的生活,當然還是能以學習為模式。

「自覺」的確是「修改生活」的開始,但不一定會產生實際的效果。以我在書中後記的修改舊衣物為例,「自覺」是「不合時宜」的看見或體會,但這個思想層次只能發揮自我催促的作用,還不能使衣物變新;因此,配合著「自覺」接續而來的「自省」與「行動」,才是使生活得到新價值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