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用「為人處世」跟孩子討論行為比說「品格教育」容易懂。大約五、六歲的孩子就能了解他們的確是一個單獨的個體,而這個單獨的自己總有許多機會必須跟其他人相處在一起。有些人的言語行為會讓我們感到很難受,所以我們如果做了某些事、說了某些話,可能也會讓別人覺得很不好過。
但一個孩子並不完全了解使人難受的是「哪些話」,因此,身邊的大人應該為此負起共同的責任,要留心孩子的言語,在他們說錯話的時候,仔細說明何以不該,並教導該怎麼表達才是正確美好。
與可揚同班的一位小朋友,在我們做芒果布丁時誤把夾層的果肉當上層的裝飾,他急急地對我喊說:「Bubu老師,布丁這麼少,裝飾這麼多,會不會太瞎啊!」可以想像五十五歲的我聽到七歲的孩子這樣的問話時,綜合於用詞、態度與反應的驚嚇。下課後,我不停地想起這句話聽在天生視障的可揚耳中是什麼樣的感受,而我也自問,除了驚嚇與感嘆之外,難道自己沒有清楚的建議可以給予家長一份共同的提醒嗎?
上個月,我才因為聽到一個小女孩在說別人「白目、白痴」而與家長有些討論,沒想過幾天,又聽到孩子如此順口的說出「瞎」這個字。我想了一下,整理出一些用語,希望有更多成人彼此提醒,先是為孩子做一個好榜樣,不要因為有些話聽起來很滑稽而輕忽了它的傷人力道,綜藝節目以損人為樂的尖酸刻薄已為害孩子很深了,我們不該再助其力。
請告訴孩子們,凡身體感官的障礙,都不該用來做為比喻,例如:
白癡、腦殘、瞎、智障、跛腳、聾子
有些人以為這種用法顯現別出心裁的活潑,但如果你是一個好大人,請幫助孩子了解那個被用來做為比喻者的感受,這就是同理心最踏實的教育,這也是愛人真正的開始。
我想起論語中的一則「子見齊衰者、冕衣者,與瞽者,見之,雖少必作;過之,必趨。」禮真是維護社會的根本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