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工研院的分享,因為討論的時間已超過,有些問題無法當場回答。我會把主持人交給我的紙條整理回覆之後再貼上部落格。
這篇舊文也是昨天答應要找出來與提問的朋友分享的。
在昨天的演講上與這週國語日報的專欄中我都提到:
任何家事訓練,都可以是訓練自立與培養責任感的好機會,我的家事教育讓孩子從小擁有自己策劃並完成一項工作的經驗。
我想藉著這篇文章跟大家一起思考,在家事教育中父母應該有的正確觀念與良好態度。
我覺得每個孩子都是生活遊戲家,不過,已經長成的大人卻不一定同意這樣的說法,因為當自己回顧起童年學習家事的經驗時,多半還留有許多不愉快。到底,我們有什麼理由要喜歡「家事」這種沒完沒了的雜務呢?
有一位讀者曾寫信告訴我,她小時候學習家事是卡在爸爸與媽媽不同的堅持之間。母親要她去念書,不讓她做家事,父親卻嚴厲地一定要她幫忙。這種立場不同的混淆,使孩子直至長大成人仍然無法認清學習家務是照顧自己的開始。
在一場小學的演講會提問時,有位爸爸也告訴我,他喜歡孩子做家事,因為他覺得這是讓孩子學習盡責的方法,所以,如果孩子做得不夠好或沒做,他一定嚴厲處罰,例如重做十次或體罰之類。那位父親問我對這種做法是否贊同?我的意見是:「雖然我非常主張孩子要從小做家事,但我認為嚴厲處罰還是不好的!」
我不贊成這種處罰,但也並非主張家庭中既已設下的家務分擔,做與不做可以任由孩子自己來決定;因為空有方針卻不落實的教育,比沒有規定還糟糕。
父母引領孩子做家事,身教最重要。如果父母不能以行動表達出自己對家務真正的喜歡、不能分享精勤於這份生活技巧所得的好處,卻希望孩子能喜歡做家事,我想這種教育多半不會成功。
前陣子,我的店裡來了一位高二的小女孩,她從操作洗碗機開始學習店務。雖然一開始工作時還不懂如何思考,但是因為很乖,也肯學習,很快就變成了我們的好幫手。我一得空總是像在家裡帶自己的女兒一樣,與她比肩站在水槽邊工作,所以,工作雖然挺辛苦,但我看她做得滿愉快。
有一天我們一起洗碗的時候,我稱讚她跟其他年輕的女孩不一樣,一點都不嫌棄洗碗工作的髒與苦。她說:「沒辦法,我爸爸說我遲早要嫁人,一定要學,所以家裡都是我在煮飯。我爸爸很懶,真的超懶,他自己根本什麼都不做。」我聽著她微微嬌嗔的抱怨、邊笑邊想,這個與父親相依為命的青少女的確很乖。不過,她口中對父親教育的微辭,也真的反應了很多父母在叫孩子做事的同時,雖然把話說得冠冕堂皇,但內心的真念頭卻無法不受孩子的檢視。
價值觀當然要傳達,但不要說那些自己沒有做到、或不曾真心喜歡與認同的「好觀念」。因為父母給孩子的任何教導,都反應了自己做人的尺度。
家事教育是一種思考統籌與手眼協調的長久訓練,這種處事的邏輯與經驗,即使在陌生的工作中也能轉化延用,這是我帶領兩個女兒習作家事最大的感受。終究說來:家事不只是家事,而是生活的實用經驗與照顧自己的美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