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自認為很敏感,但是對於昨天上廁所的事,在march還沒在花園中引起討論之前,我竟然還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的舉動有多麼好笑。回想起來,我當真是講話講到一半,然後很自然地說:「對不起!我很想去上廁所,美玲幫我接下去吧!」難怪鄭主編在廁所跟我說:「妳真的敢說要上廁所,我真的真的很佩服妳。」我心裡想,上廁所就上廁所,為什麼要用「佩服」這麼大的字眼。今天大家這樣討論,我才想起自己當時是坐在台上,從你們的角度看這件事,的確很好笑吧!不過,我們不是已經都談得像家人了嗎,通常家人有人想上廁所,大家都會熱烈地說:「趕快去,趕快去!」所以我走下來時,看到鄭主編就坐在一旁,閒著也是閒著,就想,不如陪我去吧!我完全沒有想到我是主講人,鄭主編是主持人。那一刻,我完全失去現場感,只覺得那個台子矮矮的,還不錯,走起來不怎麼費力。
我想起有一次我朋友慧芳盯著講話的我,一直笑一直笑,笑到我以為自己頭上應該有長出角來讓她如此發笑。我忍不住問她,妳在笑什麼,我講話很可笑嗎?她說:「沒有、沒有,我只是覺得這件事為什麼會發生在妳身上呢?最不喜歡燈光的人卻要站在舞台上,無求於任何事發生卻什麼都發生在妳身上了。」我當時跟她說,如果是她,一定會做得非常好,因為她才是那種適合群眾的人。
這就是我昨天舉止奇怪的原因,我真的忘記坐在台上的人是不能這樣隨意來來去去的。
另外,最大感觸是:人絕不能欠任何人錢。是沙士比亞說的嗎?不借不欠,賽過神仙。我當年因為編制外的這個阿掃March跑上跑下,只記得餐要加大卻忘了付她薪水,所以如今要付出由她領頭以「仙女」來嘲弄這個四十七歲的「資深鮮女」。這個因果報應的故事很適合寫成現代版勸人為善的宗教故事。
不過,如果以猴子為美女的標準,我應該勉強算得上是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