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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
今天我整理了第二個問題,因為有讀者希望能在孩子金錢獨立的部份有更詳細的分享,所以,我加了一些對談中沒有時間詳述的部份。對談中的第四個問題是我問洪蘭老師的,一路寫一路又想起在高雄聽老師演講時值得合併的內容,所以我預定明天再合併完成。

鄭主編問:
女士,以您的經驗來說,孩子從小到大的每一個階段,責任感的養成方式會不會有什麼不一樣?可以舉幾個例子嗎?

在我的家庭中,責任感的養成是循序增加的。方法大約相同,但是量不同、性質不同,隨著年齡,責任會一項項加重。

 

我的孩子知識啟蒙很晚,小的時候我看重她們是不是能把自己生活上的小事學會、照顧好。我在美國聖荷西曾聽過阮大年校長在教會的一場談話,他說:「日本人教幼稚園的小朋友如何洗手、如何自己擦屁股這樣的生活小事;我們台灣的小孩,卻從小就學救國救民的大業。」

 

除了照顧自己之外,在這個階段我也很重視孩子去體會自己與環境的關係。大環境雖然並不是我的私人產業,但每當看到這些美好的公共空間或器物受到不被約束的孩子無心的破壞,總讓我很心疼,所以我希望我的孩子能體會這種關心環境的責任感。

 

我曾帶她們在購物中心開門前去觀察店員阿姨們是如何花費心力清理環境的,那些美好的結果,只要她們隨意用手塗抹或破壞,環境就會變得髒亂。〈我應該再說一下大聲喊叫,或隨地亂跑以及廁所清潔的維護問題。〉

 

上小學後,除了前兩個大項之外,最重要的責任問題當然是對自己的功課盡心盡力。雖然我們也帶領、也陪讀,但許多份內之事,孩子是一步步自己負起照管的責任的。我們的分享與關心從未間斷,但不是替孩子管理她自己的時間、她自己的工作。〈我忘了舉例如:我們絕不會幫她整理單字卡或整理重點,甚至我還看到有媽媽幫孩子背書包、拿提琴、帶水壺,這都是我不可能做的事。〉

 

功課之外就是家庭服務。除了幫忙做家事(已經在書中提到很多),我的孩子都從小學習關心家中的長輩。我喜歡論語中那句話:「有事弟子服其勞」。上了高中後,他們的責任感就從家庭服務延伸到社區服務。責任感的實踐是由近至遠、由自身到社會的。我相信這些年來洪蘭老師之所以對社會背負著這樣重的責任感,也是從自身、從家庭先做起的。如果我的孩子放著家裡的事不做,先去做社區服務,我是不會同意的。

 

我的店裡有位單親媽媽,兒子兩歲 時先生就過世,這位媽媽已經在我們店裡工作了九年,那個孩子等於是我們的孩子。我交待兩個女兒在放假中一定要幫弟弟上英文,這是她們能做,也應該做的事;孩子們也想方設法讓弟弟對英文感興趣。

 

樂旂(Abby)上了大學後,增加了一個非常實際的責任。她唸賓大,四年的學費與生活費,根據學校的預估,約台幣六百萬,這是個非常驚人的學費。在Abby入學前,我們夫妻與她有一番討論。我問她懂不懂得六百萬台幣的價值?然後我打了一個比方,幫她物化這筆錢:如果她不去唸書,我們現在出門去可以選四部賓士車回家(儘管我們連一輛也沒有,但她倒是知道那是什麼意思),我們告訴她,經濟獨立是一個人獨立的一大步,她可以考慮貸款去完成學業。但更最重要的是,思考到自己運用了這麼大的資源去求學時,要珍惜!我們絕不贊成以家庭的資源送她去美國「渡金」,所以如果她不是真心想努力求學,應該把這個機會讓給別的年輕人。

 

當時Abby因為常常在店裡打工,所以她還問了我一個問題:「媽媽,我們店裡的優格賣一杯能賺多少錢?」當我回答她說:「稅後淨利大概五塊錢」的時候,她對我點點頭說:「我知道六百萬的意思了。」接下來,她寫信給學校,從花旗銀行貸款去支付第一學期的學費,並且以在ITA工作的收入每週支付部份利息。

 

以下這段在對談中沒有談,但是因為相關,所以我一併補充進來。

 

上完大學第一個學期,Abby回家時把整個學期的生活帳做出來給我看,然後指著零食那一項說:我下學期不應該吃那麼多零食了。我看了一下是「56」元,心中換算一下,一千多塊,四個月,還好吧!但她說:「不行!不行!錢只有那麼多,我要面對現實。」然後,我看到生活雜貨那項,於是建議她何不從這裡想辦法節約,只聽到她輕叫一聲說:「媽咪!衛生用品總要買吧?!」我臉都紅了,我這媽媽是怎麼了,連這種生活事也會忘記。

 

Abby在第二年順利的申請到一份獎學金,所以目前她是以獎學金、學生貸款及兩份打工維持她所有的學費與生活費;她已經懂得了什麼叫做真實的生活。

 

這學期,書旂(Pony)也因為一位家長的邀請而當起鄰居一位小朋友的家教。我們的孩子從小不曾有過零用錢,對於她們自己打工賺的錢,我只囑咐好好收,別亂丟。但是我發現從她第一次領了薪水開始,就不再跟我們拿午餐費了。有一次,她的學生家長忘了給她薪水,讓她沒錢吃飯,我看她自己煮兩個白煮蛋要帶去學校當午餐,那時我們才談起錢的事。她說,用自己賺錢感覺好好。有一次她和同學去買一杯巧克力,雖然要四塊新幣(約82元台幣)但是,因為是用自己賺來的錢,所以就不會有不安的感覺。

 

我的孩子周遭一直有很多富豪子弟(家長捐款給學校一出手就是六千萬台幣《鄭主編以為這是我的筆誤,但三百萬新幣確實是六千多萬台幣》,或給孩子的畢業禮物是一部保時捷),但是,我很肯定,金錢在她們的心中自有價值;它不能使心中貧窮的人變富,也不能用來買品格、敬重或友誼。金錢只有在因付出而獲得的當刻才能帶來快樂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