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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晚上,小女孩下課後,家長領著孩子陸續離開時,采瑄的媽媽很客氣地跟我說,如果我們打掃時看到一支Hello Kitty的筆,請幫采瑄留下來。這支是上課時有位小朋友跟她借的,但沒有還,下課前采瑄去問時,聽說筆掉了。媽媽說:「不是貴重的筆,不過,是采宣很喜歡的一支筆。」

大家都散去後,我們開始清理工作,我與定綺、圓圓掃地時,彼此叮嚀著要注意能不能找到這支筆,陳小姐要開始拖地時,我又從廚房出去,請她再特別留意,看能不能撿回采瑄丟失的筆。

一支筆重不重要,並不是把他弄丟或拿走的人所能了解的,而是這支筆的主人與這個物件的情感。我費盡力氣想找回這支筆,一半是為采瑄,一半是為自己。我因為信任而把私人空間的鑰匙交給他人,換得的是許多伴隨著我半生記憶的器物不翼而飛,我不敢相信,如今要看這些東西唯一的方法,竟然是要回去翻自己的書,有些東西甚至連照片都沒有留下,每一想起,心中總有很深的失落。

采瑄失去的不只是一支筆,而是她答應要把自己喜歡的筆出借時的一番信任;我所失去的也不只是陪伴著我生活、漂洋過海的器物對我個人來說的珍貴,而是我以為人人都有基本道德的信念。

既是基本道德就要從小教,洪蘭老師曾說,孩子小時候拿人東西是還不懂事,應該直接改正,不要怕難堪。我覺得一定要想辦法讓孩子體會別人的難受與損失;否則長大了,要付出最嚴重的代價,就是再多錢也買不到的、人與人之間的尊重。